澳门特区政府一直恪守输入外地雇员仅为临时补充本地人力资源不足的政策。
精明雇主聘用外雇
谨记“三勿”
附加处罚
雇主触犯上述各项的违法行为,除须承担相应的处罚外,还可被废止其倘有的聘用外雇的许可,并同时剥夺其申请新聘用许可的权利,为期六个月至两年。
非居民来澳工作
切记以下“三不做”
附加处罚
非居民触犯上述各项的违法行为,除须承担相应的处罚外,两年内可被禁止在澳门从事任何劳务活动。此外,违法的非居民在澳门的逗留许可也可被废止,并禁止入境澳门。
非法工作舉報的主要渠道
知多点
特区政府依法规管外地雇员转换工作。根据现行《聘用外地雇员法》规定,外雇在澳门只能为其“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俗称“蓝卡”)上的雇主提供工作,并只能从事“蓝卡”上获批的职位的相关工作。上述法律同时对外雇设有“过冷河”制度,规管随意“搏炒”转工。
来源: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治安警察局/劳工事务局/新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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